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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抖吧僵尸企业!五部委明确出清时间表

经济日报 2018-08-21

8月8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国资委5部委联合印发了《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明确提出降低企业杠杆率任务清单,就相关任务划定时间表。


《要点》着重提出3项必须在2018年底前完成的任务,即完善转股资产交易机制,加强转股股东权益保障以及完善“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政策体系,加快“僵尸企业”出清。



推进国企去杠杆


加快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各项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要点》开宗明义指出工作部署的目标。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陈彦斌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宏观杠杆率高企是现阶段中国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目前我国杠杆率在主要经济体中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明显高于新兴经济体的杠杆率水平。更值得高度重视的是,杠杆率在不同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内部体现出明显的结构性特点,杠杆率最高的部门是企业部门,而企业债务的三分之二以上聚集在国企。因此,结构性去杠杆,主要是企业部门去杠杆;在企业部门中,主要是实现国企去杠杆



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通过推进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破产、发展股权融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陈彦斌表示,判断企业部门的杠杆率近两年来是好转了还是恶化了,要结合不同指标。特别是对于国企,如果按照国企债务/国企资产,情况确实有所好转。但如果按照国企债务/GDP或者国企债务/国企营业收入,那么情况是有所恶化的。之所以出现这样一种背离的情况,是由于资产价格上升以及国企存在较为严重的“明股实债”问题,国企本身的债务压力仍是在攀升的。因此,不能因为债务/资产测算的国企杠杆率下降,就认为国企高杠杆问题已经明显缓解,当前国企债务风险依然较为严重。


推进市场化债转股


《要点》列出了包括推进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推动兼并重组等降杠杆措施。


查阅各省2018年企业去杠杆工作要点,也多围绕债转股、加速出清僵尸企业、加快市场化兼并重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展开。



除了今年已经出台的定向降准支持债转股,《要点》还要求拓宽实施机构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降杠杆领域等,其中还要求在2018年底之前“研究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集中开展转股资产交易,提高转股资产流动性,拓宽退出渠道”。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聂辉华表示,市场化债转股要有效推行,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要有有效的债务市场,通过市场能把债务卖给最有能力处置、最有效率的处理人。


再者,针对债转股企业应该有一定惩罚措施,来警醒企业管理者要科学决策。


最后,承接机构应该要比企业本身有更好的治理能力,现在多由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来承接,未必能改善公司管理。


加快“僵尸企业”出清


“僵尸企业”仍然是去杠杆重点的关照对象。


《要点》要求完善“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政策体系,要求在2018年底之前,研究出台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及去产能相关企业债务的综合政策以及金融等相关领域的具体政策,落实好有利于“僵尸企业”出清的税收政策,通过推动债务处置加快“僵尸企业”出清



有专家表示,僵尸企业要进行清算是有成本的,包括员工身份转换成本、安置成本,还有土地划拨转出让等费用,这个过程需要给予一定扶持政策。此外,僵尸企业往往因为经营不善,而负债累累,涉及多头债务,资产清算是有成本的。


“对于什么是僵尸企业,各地都是按照地方办法在操作,不排除未来对僵尸企业有更明确的界定。因为有些周期性强的产业中,在特定时期可能是僵尸企业,但行业一旦回暖仍存在发展机会,如何界定僵尸企业不能单单以财务指标来衡量,还要考虑产业周期、行业背景”,专家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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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杜秀萍

来源 / 经济日报(记者熊丽)、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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